2006年,加入自然之友,十余年来历任项目助理、主管、总干事、理事
2009年,开始进行为期6年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栖息地(小南海)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在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这个江段最终得以保护
2012年,陆续参与《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等立法工作,积极推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
2014年,当选国家地理学会探索家
2015年,自然之友与福建绿家园共同发起“福建南平森林保护案”并获得终审胜诉,使得武夷山余脉遭破坏的水源涵养林得以修复,本案成为新《环境保护法》颁布以后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被人民日报评为“改革开放40年40个突破”之一
2016-2017年,自然之友深度参与中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过程,该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2017-2020年,自然之友发起保护绿孔雀公益诉讼案并获胜诉,该案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被评为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
1988年,杨丽萍携《雀之灵》惊艳亮相春晚,孔雀公主与孔雀舞自此一夜成名,孔雀与春晚,似乎也结下不解之缘。
其实,孔雀与新春,自古便有着千丝万缕的文化联结。
春节期间,随处可见的中国吉祥文化中最高神物代表——龙凤图腾,其中“凤”的主要原型,就是孔雀,而且是绿孔雀。古代楚人把绿孔雀神格化为凤凰。
绿孔雀作为瑞禽的形象,象征着富贵、权力、太平盛世,已经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图/奚志农
然而,就在5年前,它们险些经历一场浩劫。
在绿孔雀所在的栖息地,一个投资10个亿的水电站项目即将启动,这将意味着,中国最后仅存的不足500只绿孔雀,或将遭遇灭顶之灾,在中国境内永远消失。
许多人可能疑惑:孔雀,动物园里不到处都是么?
其实不然,孔雀有绿孔雀、蓝孔雀、刚果孔雀之分,动物园内常见的孔雀多为蓝孔雀,原产自印度和斯里兰卡,可人工饲养。而只有绿孔雀,才是中国的原生物种,目前比大熊猫还稀缺。
一边是将耗资10个亿投建的水电站项目,一边是绿孔雀的最后一块完整栖息地,当生态与效益正面交锋,没有任何妥协余地,如何抉择?
今天,民间公益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理事张伯驹,将再一次带我们重温这场绿孔雀保卫战,以及环境公益诉讼背后的一些故事。
10个亿与绿孔雀的法庭交锋
绿孔雀行动的“吹哨人”,是中国探险协会另一位牛人——植物学硕士兼观鸟爱好者顾伯健。
2017年3月12日深夜11点,他痛心疾首发了一条朋友圈,大意为戛洒江水电站即将开工,项目一旦施工,绿孔雀在中国的最后一片栖息地,将不复存在,同样在这片栖息地上的云南最古老的植被之一苏铁,也将从此消失。
没想到这一消息,很快引起了野性中国、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一批社会公益机构及各路生态保护人士的关注,并相继声援转发。
一时间,各股力量迅速形成合力,向国家环保部门提交紧急建议函,并最终由自然之友在2017年7月12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次月,法院立案受理。
自然之友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推动,早在2005年便已开始。
当时的创会会长、同时也是建筑师、学者梁思成与林徽因之子——梁从诫先生,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在当年的全国两会提交了一份提案《关于尽快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此后十年,他与一批社会有识之士一起不断发声。
梁从诫先生玲珑公园演讲,成立自然之友
终于在2015年的1月1日,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新增了一个条款——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为了环境公共利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从此,像自然之友这样的社会组织,为保护生态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便有了法律保障。
2015年至今,自然之友在20多个省、市、自治区提起了50起环境公益诉讼,大都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重大环境问题,且通过其他手段没办法解决,不得已才走公益诉讼的法律途径。
比如这次的“绿孔雀案”,水电站只有建或不建两个选择,没有其他商榷空间。
由于这是中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没有先例可以借鉴,能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及最终的结果,谁也没有把握。
双方交锋的核心在于:被告红河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项目的大坝建设中,产生的清库砍伐、蓄水淹没等行为,是否会对淹没区的生态构成重大风险。
围绕这一争议,原被告都要向法庭提交充分的证据。如何取证,是自然之友接下来的一大挑战。
为守护绿孔雀家园,各路人马志愿集结
在被告的证据链中,主力证据是一份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中写到,戛洒江水电站工程所在的这片河谷区域,不是绿孔雀的主要栖息地,且只有6株苏铁,可以通过移走得到保护。
自然之友要做的,则是搜集另一套证据反驳这套证据,即证明这里是绿孔雀栖息地,有许多绿孔雀生活的痕迹,比如觅食、求偶、繁衍;同时这里还有着大量陈氏苏铁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珍稀动植物。因此,这一片区应该得到保护。
为了取证,团队必须深入绿孔雀的栖息地,但栖息地所在的红河中上游石羊江河谷人迹罕至,几乎是一片原始丛林,交通工具无法直达,必须漂流过江。
这就需要专业从事水上运动人士的支持。
同为中探协牛人的中国漂流界代表性人物“幺哥”(冯春先生)、“小毛驴”(刘团玺先生)二话不说加入漂流后援队伍,为团队提供户外支持保障工作。不多时,一支由漂流高手、法律人士、植物学家、鸟类专家、摄影团队等组成的“绿孔雀号”漂流科考队,很快集结完成。
大家为了同一个目标,开启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探险。
“去的时候正是盛夏,江水急、滩多且险,每天一路走、一路飘、一路观察,随时靠岸,靠岸后,取据、记录、安装红外相机,然后继续漂。”取证过程的艰辛,愈发让张伯驹看到了每一个人身上那份纯粹与使命感。
有一位研究苏铁的学者,在一片沟谷里发现了大量陈氏苏铁,异常兴奋,持续两三个小时不停地做着记录。夏季天气炎热,众人见他浑身被汗水浸透,劝他补点水、吃些东西,担心他休克。
“我这辈子就是跟苏铁打交道的,我研究它们,保护它们,我得趁着天没黑的最后时间,能多记录一株是一株,这是我的使命。”他的这番回答令张伯驹等人感慨不已。
后来,这位学者的证词,在庭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一字一句地告诉法官、被告、原告以及所有旁听席上的人,什么是苏铁?为什么苏铁如此宝贵?为什么沟谷中的这些苏铁无法全部人工移栽以及为什么这个地方不能被毁?!
庭审中另一位重要证人野性中国创始人奚志农,曾在2000年拍到过绿孔雀,为了再次捕捉到绿孔雀身影,他架着一个迷彩的小帐篷,一天天蹲在里面一动不动。持之以恒的蹲守,终于让他在时隔十几年后,再次记录下绿孔雀们在河滩喝水、在沙子里洗澡、开屏求偶等珍贵生活场景。
图/奚志农
图/庄小松
取证,并非任何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所能完成的,这支临时紧急混编的队伍,各司其职,每个人的付出与辛苦,张伯驹都看在眼里。
“不止一位探险专业人士以及参与这次行动的各领域人士告诉我们说,只要环境保护需要,他们随叫随到,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信任和鼓励。”
“总得有人去为无声的大自然做些什么”
经过一众人等3年的努力,被告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及的关键证据“不是绿孔雀栖息地,只有6株苏铁”彻底站不住脚。
自然之友呈上的新证据显示,这片河谷有绿孔雀足迹、羽毛、排泄物,以及拍摄到的众多生活场景,可以充分证明这里是它的栖息地;亲测所见苏铁更是远不止6株,而是205株,每一株的经纬度坐标都精确标记好,均有照片、有记录、有描述,并且,根据专家测算此处苏铁数量应该超过2000株。
植物专家记录苏铁
在同一片栖息地中,红外相机还拍摄到了中华斑羚、白鹇、黑颈长尾雉、赤麂、猕猴、黄喉貂等十多种珍稀野生动物。
终于,2020年3月20日,“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被告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这是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也是环保法治进程中的历史性时刻。
在2021年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上,“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选为全球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首。同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绿孔雀它自己不会说话,它的家就要被破坏掉了,总得有人去为这些没有办法说话的大自然做些什么吧。”
绿孔雀公益诉讼立案后的几年来,不论是民间、政府还是科研机构,对绿孔雀的保护都投入了更多,可以明显看到绿孔雀的生存环境在不断改善。
除了绿孔雀,自然之友对鹅掌楸、半蹼鹬、扬子鳄等其他一些国家重点保护名单上的动植物,也同样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对其进行了有效保护。
“通过这样的诉讼,能够有机会让更多的公众或社会各界,了解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以及如何参与其中,这也是营造一个更好的环保社会公众氛围。”
不过,张伯驹同时也强调,自然之友不是一群不可理喻的极端环保主义者,诉讼中也会有谈判,谈判中也有建设性的博弈。“如果能用其他的方法,比如通过配合环保执法解决,又或者通过媒体的监督,污染者已经意识到错误,在进行修复,那我们也不必非得提起诉讼。”
不想做斗争中的“悲情英雄”
“虽然在很多诉讼中,自然之友是站在原告席上的公益环保组织,另一方是站在被告席的生态破坏者。但是我们并不觉得对方是所谓的坏人或者恶人,而是他们可能不知道,自己因为把经济利益的优先度提太前,而没有顾及到生态环境和公众的健康,所以造成了违法的事实。”
恰恰是这种没有敌对的心态,很多时候被告可能败诉,赔偿了上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但是他们依旧会在庭审结束后,走过来与自然之友握手,表达自己的尊重。
张伯驹和自然之友公益法律团队在绿孔雀案庭审现场的原告席上
“公益诉讼是一场没有敌人的战斗,赢不是最终目的,我们要寻求的是最终解决问题,把违法行为改正,让被告也能够认可环保。”
像绿孔雀公益诉讼案这种3年等来一个胜诉结局的,对自然之友来说,这个时间周期再正常不过,有的甚至一打就是十年。
如此漫长的诉讼过程,也意味着,一时的热情或成就感,不会是长久的驱动力,基础的信念和每一次行动的目标,才是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环保这项事业能持之以恒推进贯彻的根本。
“我们的目标并不是让别人觉得我们是一个为环境而战的悲情英雄,我们的目标是用专业行动让公众利益得到保护,让这些自然荒野不受到破坏,让那些受到污染的区域得到修复,真正地去保护人和自然之间珍贵又脆弱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