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禁止游客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和擅自进入“无人区”的公告》,再次提醒广大游客“珍爱生命,文明旅游”。公告发布主要原因是针对近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生的一起自驾游客被困失联后成功救援事件。
图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然而,就在公告发布当日,有博主发布视频称,一登山队在雪地遭野牦牛攻击,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其视频定位显示为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视频在媒体发酵后,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仅凭视频无法确认事件发生在保护区内,目前保护区因防火需要处于封闭状态,禁止人员进入。同时,保护区工作人员强调,区内主要是原始森林,并无野牦牛出没。若事件属实,牦牛可能是周边牧民放生。最后,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孟达自然保护区的大部分区域为原始森林,很多区域没有信号,救援条件极其有限,即使专业科考队伍进山,也必须提前向保护区报备。
近年来,非法闯入无人区事件时有发生。“探险秘境”、“徒手攀岩”、“穿越无人区”,这些充满诱惑力的标题、关键词,更是不断以视频、图文的形式,刺激着越来越多人参与其中。
然而,我们在享受户外探险所带来的愉悦之时,除了要严防活动安全,还应注意法律风险。一些户外爱好者,一味追求新奇、刺激,忽视法律边界,不仅破坏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和美感,还可能导致人员被困甚至伤亡事件。
擅闯自然保护区戏水,两人溺亡
2020年8月18日,黎某、梁某与家人一起到广东省英德市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一处溪流戏水。由于上游突降暴雨,溪水短时暴涨,黎某、梁某等人因躲避不及,被巨大的水流冲走,虽经当地派出所和村民全力救援、打捞,黎某和梁某却已不幸溺亡。
事故发生后,黎某、梁某的亲属以当地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没有严格把控和监督管理事故区域为由,要求赔偿。英德法院审理后认为,黎某、梁某等人进入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并未经有关机构批准,属于擅自进入的违法行为。且在进入该自然保护区的必经之路段,镇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设置大量的宣传、警示标语,尽到了警示提醒和安全告知义务,但黎某、梁某等人却视而不见,故判决相关被告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图源:四姑娘山景区微信公众号
通报称,2023年10月8日,王某某、采某通过购买长坪沟观光门票,进入四姑娘山长坪沟景区,开展徒步穿越活动。进入景区后,他们无视标识、标牌提示和工作人员劝阻,在景区内开展徒步穿越活动。
当天晚上,景区内下雪,王某某、采某因出现失温、高反、迷路等情况而报警求助,随后被当地组织救援下山。
由于该两名游客违反了四姑娘山景区管理的禁止规定,给景区的保护、管理造成一定危害和恶劣影响,禁止王某某、采某二人终身再次进入四姑娘山景区(包括双桥沟、长坪沟、海子沟)观光等一切形式的旅游。
事件发生后,若羌县政府部门强调,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禁止穿越、禁止破坏野骆驼生态环境。若羌欢迎社会各界游客朋友,但不欢迎私闯禁区;如有科研考察,需提前报备。
其实,早在2019年4月17日,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就发布了《关于严禁在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探险等人类活动的通告》,明确指出:
因公需要进入保护区开展科学研究的,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之后,在保护区管理部门监护下进入保护区。
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严禁进入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擅自进入,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图源: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以上案例都警示我们,法律是户外运动者行为和约束的底线。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行为依法合规。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清明小长假已过,五一假期即将到来。我们在此呼吁更多人在户外探险的同时,遵守法律、尊重自然、珍爱生命,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每一次旅程。
郑重提醒
最后
中国探险协会
再次提醒广大户外爱好者
户外探险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
准备周详的探险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备行程
申请许可获准后
由专业探险领队带队
有适配的
越野车和充足的户外探险装备与物资
尤其是
户外救援系统+导航+卫星电话
方可出行